广州:土地出让施行“勾地”制度
2011-08-25 07:33 作者: 来源:
在借鉴香港“勾地”制度以及试点基础上,广州市2011年8月开始施行土地公开出让预申请制度(俗称“勾地”制度),探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与开发企业之间的有益互动。
按照办法,申请人应当按承诺地价的1%缴交“勾地”保证金,保证金数额设有上限,不高于1000万元,地块正式公开出让时,“勾地”保证金可以转抵竞买保证金。
此外,成功“勾地”后,申请人须单方签订《预申请确认书》,明确承诺的内容和不履行承诺的后果。据悉,未履行承诺内容导致预申请地块未成交的,预申请保证金及利息不予退还,一年内不得参加广州市市辖区内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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