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升至“最”高级 意在巩固楼市调控成果
2011-08-25 03:10 作者: 来源:
沐 籽
长久以来,房地产调控一直不乏严厉政策出台,但在执行层面的“打折促销”,往往使制度变成“摆设”,使调控沦为“空调”。对此,笔者以为,房地产调控不仅需要全面严厉的政策,“最严格”的执行更是不可或缺,如同用“最严格”的制度管理土地一样。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完善我国土地管理制度问题研究进行集体学习时,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连用两个“最严格”三个“严格”强调“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准则。尽管土地管理需要进行的工作内容,与以往相比并无差别,但却是首次提出用“最严格”制度管理土地。
土地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7月末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加强土地管理,首次提出“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而今,土地管理制度向“最严格”迈出了步伐,土地问责也得到了落实。
2009年度全国土地违法问责结果近日公布,73个市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被给予纪律处分,24个市县政府负责人被给予组织处理。当前,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已进入整改查处关键时期,根据国土资源部的部署,各省区市应该已经向国土资源部上报了初步数据,9月底之前要完成相关的验收工作,正式上报结果,第二次土地违法问责也就拉开了序幕。这一轮将层层追究全国每一地块每一个审核签字的责任人,以惩治弄虚作假并防止推诿责任。
然而,美中不足的是,对闲置土地的后续处理,国土部没有给出明确的方案;此外,首次土地问责风暴有“避重就轻”之嫌,击中的都是较小的县市,同样存在土地违法情况的一二线城市却均“榜上无名”。
“严厉”的措施缺少“严格”执行的保障,也就形同虚设。土地问责,作为对土地管理制度的一种监督补充,与以往相比,也算得到了“严格”的执行。而对调控政策执行不力的问责,却至今没有发出应有的声音。
以正在酝酿中的限购扩容为例,扩容名单的公布时间还未知,但截止日期已经给定,住建部明确表示“拟执行至今年底”,这不排除地方政府为了减少“限购”给当地房地产市场成交量带来的冲击,而拖延开始时间。河北、山东等地采用“限价”换“限购”的政策,也是对调控政策执行的“打折”。
部分省会城市在颁布地方限购细则之初,就留有较大回旋余地,采用了中心城区限购、郊区县不限购的方式。鉴于这些城市是本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不限购的郊区县楼盘成为人们争抢的房源,也使得二线城市上半年住宅价格继续上扬。而海口市则在4月下旬放开了当地的商住地产项目,打出了限购放松的首例“擦边球”,随后,武汉以吸引人才发展经济为由,不再对高端人才限购。
调控政策落实中的“避实就虚”,使得多地房价依旧走在环比上升的通道中,“越调越涨”成为房地产市场的怪圈,而房地产调控的问责,尽管每一次都出现在调控细则中,但在执行中,仍旧处于缺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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