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鸡西经适房“变脸”暴露了什么
2011-08-24 00:15 作者: 来源:
“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近日,黑龙江鸡西市的400多名业主跟随所购房子的“变脸魔术”过程,坐了一次又一次心理“过山车”。先是首付交了一年多的商品房,被突然告知是经适房;后又在当地相关部门协调下,房子又由经适房变回商品房,然而经过这番折腾过后,开发商已经“坐地涨价”了。
纵观整个事件的全过程,看似一波三折,颇富戏剧化,其实这一个案很有代表性,暴露了当前保障房建设过程中的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
其一,开发商的逐利冲动对保障房建设的冲击。哪有猫儿不沾腥,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理性经济人”存在,尤其是一些开发商对房地产暴利的惯性嗜好,使得利润空间比较单薄的保障房在开发商面前,要么缺乏吸引力,要么需要“想象力”。
这种“想象力”,主要就是牟取更大利益甚至不法利益的想法和做法。从目前看,其操作手法大略有两种。首先是“偷天换日”,擅自将保障房“脱保入市”,改变保障房的性质,直接推向市场,以保障房的低成本,卖出商品房的高价钱,获得高额利润。像此次在鸡西,开发商就是在工程没有竣工的情况下,擅自按商品房销售,并与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协议。
再就是偷工减料,大幅度缩减保障房建设成本,以扩大利润空间。一些开发商千方百计减少建设投入,什么瘦身钢筋、劣质水泥、空心楼板、豆渣砖块,统统向工地进发,结果造出了“纸糊房”、“楼裂裂”、“楼脆脆”等劣质工程。近期,在广西苍梧、河南鹤壁、安徽太湖等地,都暴出了保障房质量问题,值得高度警惕。
其二,有关部门监管缺失造成的“执行走样”。保障房的招标、建设、验收、分配、管理,是一个完整的流程,需要笃定保障路线,排除利益干扰,造出又牢固又实惠的房子,分到最需要的人手中。对此,政府部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需要一抓到底、全程负责的工作状态。
在鸡西经适房“变脸”事件中,当地政府显然难辞其咎。首先是没有及时制止开发商擅自将经适房改成商品房出售的行为,其次是在纠纷发生后,左支右绌,行动迟缓,让开放商钻了趁乱涨价的空子。更为重要的是,因为经适房最终变成商品房,不仅造成需要保障房的那部分百姓失去了本属于自己的住房钥匙,这对政府和保障房政策的公信力是一个打击;而且因为两类房之间的差价,给政府造成2000万元的巨大损失。
面对如此严重的后果,不能只把板子打在开发商身上,让其补偿差价就算了事,更应追究有关部门和干部的失察失职责任,同时反思和弥补监管机制上的漏洞,健全诸如严格审核、质量控制、信息公开、问责惩戒等方面机制,确保保障房政策在执行中不跑偏、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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