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唯一自住房”政府补契税
2011-08-23 05:44 作者: 来源:
从8月20日起,马鞍山两类购房者可享受市财政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这是记者从该市新近出台的《进一步加大住房供给鼓励合理消费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中了解到的。
该《意见》规定,这两类购房者为:一是自住性住房需求者。凡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含二手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产权登记,市财政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二是高层次人才购房者。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个人,在本市市区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产权登记,市财政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
据介绍,《意见》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强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住房有效供给,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防止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实现“价稳量增”的目标。 《意见》自2011年8月20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为1年。
另外,《意见》特别强调严格商品住房备案价格审核、“一房一价”制度,倡导实价备案制度。 (记者 宣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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