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要求:31万套保障房9月底前须开工

2011-08-16 06:30    作者:   来源:  

  昨日,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现场会通报,至7月,全省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平均开工率达62.62%,林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开工仍为零,垦区棚户区改造开工率不到20%,丽江市和玉溪市开工率低于20%,排全省最后2名。副省长刘平指出,须确保9月底前,开工建设31万套保障性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9万套,全力以赴完成好今年40万套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

  会议同时通报了我省房地产调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当前,各地商品房销售变化情况与房地产调控方向基本一致,在今年度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内运行。

  会议指出,目前房价相对平稳的城市,要继续保持调控力度;未实施限购政策城市,要根据上半年房地市场运行情况,根据国家相关标准,明确下半年房地产调控措施,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不准囤积土地,控制投机性需求;对房价持续上涨城市,在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的同时,必要时可出台限购政策。

  刘平指出,严格执行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坚决杜绝“权力房”,各地须及时准确公开本地全部城镇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完善退出机制,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按规定及时清退租住的保障性住房,对在规定期限内未退出的,可通过提高租金等方式实现退出,对提供虚假资料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出,并取消其在5年内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目前,昆明市正在建设个人收入、住房、信用、价格等信息“五位一体”的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平台,将实现房屋权籍、民政、社保、金融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实现保障性住房受理审批、保障资格的实时监管、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收入情况公示、保障资源配(售)租结果公示等功能,确保制度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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