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占用耕地建小产权房 外地开发商被判刑

2011-08-16 08:03    作者:   来源:  

  三亚依法严厉打击违章建筑的“铁锤行动”正保持高压态势。近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一起因违法占有农用地建小产权房的案件,被告人、外地开发商黄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这是三亚自开展“铁锤行动”以来,开发商因违规占用土地而被刑事指控面对刑罚的又一典型案例。

  经三亚城郊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黄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近日被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4月,内地房地产开发商黄某经人介绍找到三亚市凤凰镇水蛟村委会下乙小组组长高某、出纳会计高某等人,双方商定以租地为名,黄某以40万元每亩的价格租赁下乙小组的农用地40亩,租期为70年。黄某把1600万元转付给下乙小组的村民后,便与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以农业开发的名义租用该地。2010年5月,被告人黄某在未经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该地上开发“凤凰温泉养生度假公寓”(也称“凤凰水蛟老年公寓”,拟建筑总面积为47076.54平方米)商业房产小区,并向外预售。经将该地非法平整为建筑用地后,至2010年7月,已在该地上建成占地面积为1400平方米的楼房三层(尚未完工)。该项目经三亚市人民政府确定为违章建设工程,并于2010年7月23日被三亚市人民政府强制拆除。经测绘表明,非法占用农用地面积为22423.51平方米,合计33.6亩。

  近年来,三亚市房价高居不下,一些外地开发商企图通过在农村租赁土地等方式违规进行小产权房的房产开发以获取暴利。而通过三亚开展的“铁锤行动”打击,开发商不但前期投入购买土地的巨额款项作废,所建造的房子也因违规操作而被强制拆除,并且开发商还因违规占用土地而被刑事指控判处刑罚。

  三亚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的办理给在三亚市农村违规建造小产权房的外地开发商又敲起一记沉重的警钟。(记者 吴声婧 通讯员 许樱、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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