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将告别“独家村”规划昆明3万套市级

2011-08-16 06:18    作者:   来源:  

  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现场会昨日在昆明召开,副省长刘平出席会议并要求今年9月底前必须确保本地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全部开工、年底前完成60%以上投资额。同时,还要杜绝“独家村”这种极不便于生活居住的规划。

  此外,近3万套景观效果好,商业及社区服务完备的保障性安居住房,即将在昆明的各个片区拔地而起。最终,将有约7万人能够享受到这一利好。昆明市市级统建保障性住房项目于昨日正式开工建设,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副省长刘平出席开工仪式。

  如何确保质量关

  永久责任公示无后患

  ●每一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都要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标牌,工程开竣工日期、建设、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以及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姓名一个都不能少。这些信息将进行永久责任公示。此外,保障性住房将一改以往“独居”的规划,按照以人为本、方便适用的原则和分散配建、混建与集中建设相结合的要求,避免在偏远地址上建设保障房的“独家村”。

  ●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建成完工且具备入住条件的,必须在1个月内安排保障对象入住。对提供虚假资料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出,并取消其在5年内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如何确保工程进度

  倒数两名要约谈曝光

  ●刘平指出,对工作不力、影响项目推进的单位以及开工不及时、工程进度慢、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州(市),要给予通报批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监察厅、省政府督查室等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适时约谈开工率和工程进度倒数后两位的州(市)、县(市、区)领导,并视情让媒体曝光。如果保障性住房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或9月30日前项目没能全部开工、年底以前未完成60%以上投资额的州(市)、县(市、区),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将被进行责任追究。

  如何确保资金到位

  房地产的1成税收

  将用于工程建设

  ●截至7月底,全省已争取并下达中央补助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49.0738亿元,近期中央有关部委又将下达补助资金18.3亿元,安排下达了省级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11.3463亿元。经省政府同意,省住建厅与国开行云南省分行、建行云南省分行等商业银行签订了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金融战略合作协议,协议金额约500亿元。目前,各州市正在搭建投融资平台,争取项目融资工作,全省已落实信贷资金120多亿元。

  ●把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的全部和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房地产开发税收的10%存入当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专户,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而各州(市)的剩余资金,要用于对所辖县(市、区)缺口资金的补助。

  未来探索方向

  构想一:人性化摇号

  有的人手气很背,每年摇号都没有摇到自己,就算符合保障性住房的所有标准都无法享受。今后将采取人性化摇号,规定一个期限,如3年,在3年内如果前两次都没有被摇到,那么第三年就不需要再摇,而是百分之百能够享受到保障性住房。

  构想二:廉租房住房期限

  本来有机会发财,却因为担心收入超过廉租房标准,而被取消住房资格。这种顾虑马上就会被打消,因为廉租房可以确定一个住房期限标准。比如规定期限为3~5年,在此期间收入提高,也可以继续住廉租房。所以,该打工的可以打工,该发财的也能发财。

  王云 李超 苏倩雯

admin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