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口援疆项目可享土地出让优惠
2011-07-28 09:55 作者:刘丹 来源:第一财经
第一财讯:财政部与国土资源部7月28日联合发布通知,对新疆有关土地政策进行规范,明确了使用戈壁荒滩建设产业聚集园区、引进产业项目等情况可获得土地出让价款优惠政策,并规定土地优惠政策可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这份《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出让收入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问题的通知 》明确,在自治区对口支援受援地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使用戈壁荒滩建设产业聚集园区、引进产业项目的,对于取得新增建设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包括团场),一律免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同时,使用戈壁荒滩建设产业聚集园区、引进产业项目的,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可免交土地出让价款。
另外,自治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国有未利用地的工业项目,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土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50%执行。
通知并表示,由新疆自治区根据通知中的精神,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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