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源须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
2011-07-21 08:42 作者: 来源:中安在线
房子明明标价48万,却对购房者称售价50万;看好了房子,中介费“水涨船高”;网上发布的眼花缭乱的房源信息,一个个电话打过去,都称卖完了;租个房子,还要交一笔看房费……要说房产中介的问题,一数一大把。
记者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房产部门将在10月底之前上线九大管理系统。届时,所有的房屋中介都需达到一定“门槛”,到房产部门重新备案方能营业。这对全市近700家中介门点来说,将是一次行业“大洗牌”。
信息发布
九大系统要把合肥房产中介管起来
随意挪用购房款;利用自制的三方合同搞合同欺诈;授意买卖双方当事人签定阴阳合同偷税漏税;擅自提高房屋买卖价格吃差价。数数房产中介的“四大罪”,不少买卖过二手房的恐怕都遇到过。
怎么样能把房产中介管起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主要靠建立九个管理系统经纪机构备案系统,经纪人执业注册系统,经纪机构和经纪人诚信管理系统,房屋经纪委托(经纪)合同签约系统,房源查询、发布系统,存量房买卖(租赁)合同签约系统,存量房资金托管系统,信息统计分析系统和经纪机构财务管理系统(延伸的管理)。
据了解,这“九大系统”已经基本建成,即将试运行,10月底前将上线正式运行。
市民能获得哪些好处?
房源:您看中的房子保证有,还是合法的
所有二手房源和房屋租赁信息均须通过房产局发布,系统根据房产证号、产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自动查询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是否有相关限制等情况后才能发布。
各类房地产网站、本地论坛等是二手房和租房信息的主要来源。以后,合肥市所有二手房源须通过房产局来发布,上述这些信息来源都将视为不合规定。“当事人需要出售、交换房屋的,须经过主管部门提供的房源查询发布系统发布房源信息。”
房子要交易之前,还应通过房地产网络系统进行核查,在确认房源合法后方可上网发布相关信息。所发布的房源信息在达成交易后能自动关闭,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唯一性。
那么不通过中介来交易的自有房源怎么办呢?房产部门表示,房产局会专门设立柜台,自有房源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专门的柜台发布。
这样一来,全市的二手房将有一个统一平台来发布。如果遇到房屋限购等情况,在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交易合同之前,就需提供证明以保证拥有基本的买房资格。
房屋租赁的信息发布和二手房一样,所有信息发布必须通过这个平台。只是,房东不需要去房产部门签订委托合同,只需登录系统即可发布,和论坛、网站注册一样简单。房东登录房源查询发布平台自行发布时,系统根据输入的房产证号、产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自动查询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是否有相关限制等情况后才能发布,对通过系统的房源,房东可以选择1-3家经纪机构提供经纪服务。
由于租赁房交易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因此,房产部门表示,租赁市场很复杂,一下子很难做到,但要求是一致的,后期将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办法来保障。
价格:行情即时发布,不用担心被“宰”了
二手房交易价格等情况将定期发布,各个区域房屋租赁价格标准水平也会公布,提供信息价供租赁人和承租人来参考。房屋出售的价格要改动,得双方协商一致后,亲自到房产局办理。
“吃”差价、骗取看房费等行为在房产中介领域屡见不鲜。
有了房产局的管理系统后,这些问题将有效避免,市民就不怕在房屋租赁和二手房买卖中被中介“宰”了。
在此次的九大管理系统中,有一个信息统计分析系统。
这个系统的好处就是能及时统计合肥市各类存量房交易(租赁)数量、面积、房屋价值和价格;能统计各经纪机构成交情况和经营状况。
这样一来,能统计分析任一地段和区域、各类房屋价格水平,为制定房屋基准价和租金指导价提供数据参考。
备案登记后,二手房交易价格等情况将定期发布,各个区域房屋租赁价格标准水平也会公布,提供信息价供租赁人和承租人来参考。一定程度上可以达到管理租房市场价格的作用。
当然,也会有人问,如果中介私自在发布的信息上做手脚,私下里吃差价怎么办?
这个管理系统也有办法。如果用这个系统,信息一旦发布出去,想私自修改信息可不容易。
据介绍,经过中介成交的房屋,当事人需在经纪人的指导下签定存量房买卖(租赁)合同,并分别设置密码。单方不能修改合同约定事项,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方可修改约定事项。
想要修改出售的房屋价格?对不起,亲自到房产局来办理吧。这样一来,不会再有中介私下吃差价、房东随意涨价的情况出现。
租房:放心,您租的不是“蜗居”的格子间
合肥市正在修订的《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租套房子,人均得有最低住房面积,如果低于这条“杠杠”,将是违规行为。
一套房子,被隔成若干个隔间,住上十几个人,在北京、上海等高房租城市并不鲜见,在合肥,也出现了类似分割出租的情况。
据透露,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况出现,合肥市正在修订的《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租套房子,人均得有最低住房面积,如果低于这条“杠杠”,将是违规行为。
其实,国内不少城市在房屋租赁管理方面都有自己的一套好方法。像深圳市的房屋租赁主要是将职能交由区管理,并充分发挥街道、社居委、物业管理企业的作用,较好解决了管理人员不足的矛盾;宁波市在把房屋租赁管理与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有机结合上做得非常好。
合肥市将学习借鉴这些城市的经验,将相关办法完善。
中介机构得注意些什么?
一律重新备案获相应资格
10月底这个管理系统上线的同时,所有的中介机构要注意了,要想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必须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到主管部门重新进行备案,取得《合肥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书》及相应的等级,才能够买卖二手房,交易租赁房。
目前,合肥市有从业资格资质且在一线工作的中介工作人员有3000余人,通过培训获得这些资格证却未从事中介工作的要远远大于这个数字。中介总店有200多家,门点在400多家,合计近700家。
“取消现行的房地产经纪资质,进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房产经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来交易。”
房产部门介绍,将保留房地产经纪等级管理,对不同等级的经纪机构在设立要求上、从业人员上、从业年限上、经营范围上、经营业绩上、诚信管理上提出不同的要求。
同时,为了提高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整体素质,将逐步淘汰持有《合肥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
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签定《房地产经纪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必须持有《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证》和《安徽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证》。
业内预计,一旦全部实行网上备案,将会有一大批无资质的中介机构关门歇业,带来中介行业的洗牌。
有诚信污点将被限制活动
九大管理系统中的诚信系统将把中介每个经纪人的违规行为记录在案,今后通过对诚信系统的考评,对机构对经纪人都有记录。
诚信档案谁来记录?谁来评价打分?
据了解,诚信系统将由三个方面组成,一是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在开展房地产经纪活动中系统自动形成;二是市民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实现房地产交易目的后,给予的评价;三是主管部门、管理部门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检查和巡查,经纪纠纷和投诉的调解及处理结果。
通过诚信档案能够限制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经纪活动。
如果档案有了污点,那么中介就可能被限制活动。有污点了,发布不了房源信息,签不了经纪服务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网签都进行不了。这对中介是一个致命打击。
历数中介“十宗罪”
1.提供或者代办虚假证明材料、诱导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不履行必要告知义务。
2.没有记录业务情况,保存房地产经纪合同。
3.房地产经纪合同没有由房地产经纪人员签名,并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
4.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的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上签字。
5.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明码标价、举报电话。
6.违规分解收费项目、巧立名目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7.没有使用工商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联合制定的房地产经纪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
8.为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房屋提供出售、出租经纪服务。
9.没有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没有严格按照商品房预(销)售方案和申报价格对外销售。
10.在商品住房办理预(销)售许可证前,没有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书和价目表备案。(江淮晨报实习生 朱爱红 李航天 记者 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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