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日起开展保障性住房质量双保行动

2011-07-20 08:12    作者:蒋国华   来源:东北网

  黑龙江日报7月19日讯 为贯彻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现场会精神,让更多城乡中低收入群众早日住上舒心房,我省将从7月20日起至12月底,集中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双保”专项行动,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结构安全、主要功能完善。

  此次专项行动将对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主体结构、主要使用功能质量开展一次逐项、全面检查。检查要达到“两保”、“四清”即保结构安全,保功能完善;清楚保障性住房分布、存在的问题、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质量监督负责人。检查将从施工现场向商品混凝土厂延伸,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向设计、图审、检测单位延伸,从主体责任向监督责任延伸,对所有的保障性住房主体结构和建筑材料开展监督检测。

  专项行动要求,凡是具备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都要实行业主参与质量管理工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主体记不良行为记录,将实施行政处罚。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群体投诉,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项目,要追查监管责任。对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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