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申请需先缴纳几万元房款 出售行为已被叫
2011-07-17 10:49 作者: 来源:
中广网北京7月15日消息(陕西台记者刘天绪)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前不久有媒体报道了陕西省南郑县廉租房项目---北苑居小区、阳光[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新居小区要求每个申报家庭必须先预缴纳五万到七万元的房款、用于购买部分产权,否则就视为放弃申请,此事引起陕西省相关领导高度重视,陕西省住建厅也即刻展开调查。
陕西省南郑县廉租房项目——北苑居小区、阳光新居小区要求每个申报家庭必须先预缴纳五万到七万元的房款、用于购买部分产权,否则就视为放弃申请的消息在媒体播发后,引起省上领导的高度重视,赵正永省长和江泽林副省长分别做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核查此事,确保这项惠民政策的顺利实施。据了解,北苑居小区是南郑县最大的廉租房项目之一,去年9月正式交付使用。这里的一些住户说,他们入住之前,都向南郑县廉租房办公室交了五到七万元左右的房款。住户交完了房款后,拿到了一份《南郑县廉租住房部分产权转让认购协议》和收款收据。而申请廉租房的家庭基本上没有能力买房。为了交房款,大家不得不东拼西凑。
目前,陕西省住建厅经过调查发现,南郑县在其“北苑居”、“阳光新居”两个廉租住房项目分配时,要求申报家庭每户预交房款5万元,逾期未办理交款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并且还将部分廉租房进行了部分产权转让,将不应计入的建设费用计入了廉租住房建设成本。这些做法使无购买能力且最需要保障的低收入家庭无法租房,并且改变了廉租住房分配的轮候次序。这些做法使无购买能力且最需要保障的低收入家庭无法租房。对此,南郑县廉租办表示,他们已经叫停出售廉租房的行为,并正在制定新办法:新办法将优先考虑租房户,采取租售并举的办法,并重新核算成本价格,目前已经将新办法的草案送交上级部门等待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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