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彻查房地产市场违规行为
2011-07-17 09:25 作者:贺娟芳 来源:太原晚报
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房管局将组织专人成立检查小组,在全市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都将成为"紧盯对象"。
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共有29项。其中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内容共有14项:比如售楼现场是否公示商品房基本信息、销售价格、销售进度,是否依照规定时间开盘,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实行价格申报的行为,是否存在借已取得的预售许可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项目等行为。
除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检查外,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场所的检查也是重中之重。对经纪机构经营场所的检查内容包括15项,如房地产经纪机构(包括外地机构、分支机构、加盟连锁机构等)是否存在未到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或不符合备案条件就开展房地产经纪服务业务的现象,是否存在未与委托人签订经纪服务合同或服务合同上未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以及未履行必要告知说明义务或服务合同约定不明确、告知不全面的现象等。
据了解,市房管局监察大队负责对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预(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市民如发现有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拨打房管局监察大队电话(4942643),或通过太原市房地产信息网(www.tyfdc.gov.cn)"便民服务"栏目进行投诉。(记者 贺娟芳)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