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老板让司机装大款 伪造房产证骗朋友30万
2011-07-14 08:45 作者:罗彬 于希 来源:重庆晚报
老板叫司机装成大款,化名去向老板的朋友借钱,并用伪造的房产证和轿车行驶证作为抵押物,三次借款30万元,且迟迟不还。
昨天,渝中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披露了这起案件的幕后故事。检察官称,按照当时的证据,无法提起公诉,但检察官寻找蛛丝马迹,最终让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朋友介绍老板 三次借款30万
承办检察官称,赵先生是一名退休干部,手头有点积蓄。
老赵告诉检察官,他的老朋友杜某是个个体老板,曾经开过矿。2008年8月,杜某介绍了一个叫田君的水产老板给老赵认识,杜某、田君自称是同学。杜某说,这个姓田的老板急需周转资金,想借15万元,可以将田的两套房屋作为抵押。
田老板果然拿出了两套房产的产权证,老赵借出15万元,杜某还以担保人的名义在借条上签字。
不到一周,杜、田二人再次向老赵借钱,田君用一辆帕萨特轿车的行驶证作为抵押,借走10万元。
三个多月后,杜先生又说田君急需用钱。这次,在没有任何抵押物的情况下,他拿走了5万元。
田君拒不还款 一查竟是化名
因为前两次借款的还款期限分别为3个月和1个月,2008年12月初,老赵见还款期限到了,便打电话催田君还款。令他意外的是,田君的电话停机。
老赵转而找到老朋友、中间人杜某。可杜某说“他到外地进货”,后来又说“被警方抓了,抵押的帕萨特轿车也被扣”。
老赵着急了,赶忙托朋友查询,意外发现作为抵押物的两个房产证和帕萨特行驶证都是假的,连田君的身份证都是假的!
检察官称,由于老赵第三次借款时正在生病,取钱不便,便通过银行打款。当时,田君留下了一个卡号。正是这个卡号,显示持卡人为曾某。
查出曾某的身份证号码后,警方调出了他的照片。经比对,老赵确认他就是田君,只不过田君是化名。
都说没有拿钱 三方出面对质
2010年1月9日,老赵因为一位北京朋友来渝,便请朋友到渝北区黄泥塝一酒楼吃饭,没想到竟在此巧遇杜某。
此前,老赵找过曾某的妻子,她却说丈夫并没有得到那些钱,老赵不信。酒楼偶遇杜某,老赵借机电话通知曾妻前来对质。不久,曾某及妻子等人相继赶到现场。他们之间进行了谈判。
因为发生抓扯,曾某报警说要自首,而且旁边有个同案犯。就这样,曾某、杜某落网。
细抠案件情节 发现幕后主使
由于杜某涉嫌诈骗没有足够的证据,检察官决定核实曾某是否真的做过水产生意。拨通曾妻电话后,她表示,他们从来没做过水产生意,夫妻都靠打工为生,丈夫给杜某开车。曾妻还无意中说到,杜某承认过自己得到了钱。
而此前,杜某从未向办案人员承认自己拿过钱。
老赵也回忆,当时三方对质时,曾某说杜某:“前面给了你25万,你写了个欠条,后来给的5万连欠条都没写。你给了我100元打车费就是好处呀?”当时杜某无话可说。老赵说,他也相信那30万是被杜某拿了。
老赵的北京朋友雷先生的证词中,也说到了杜某承认得到钱的细节。
检方认为,其他旁证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老板司机受审 老板多判四年
但在法庭上,杜某仍不认罪,只说他是中介人,介绍老赵和曾某认识,完全是为了帮曾某的忙。
今年6月下旬,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对杜某判刑7年2个月、罚金5万元;对曾某判刑2年6个月、罚金5000元,并责令二人退赔30万元。
杜某不服,目前上诉到市五中院。(首席记者 罗彬 实习生 于希 陶宏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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