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承诺:18日施工年底交房
2011-07-13 06:30 作者: 来源:云南信息报
无论如何,都需要给一个说法这是财兴盛大厦数十名业主的一致心声。按照上周六集体协商意见,昨日上午8时30分,近30名业主聚集到财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半个小时后,一位姓谢的副总出面接待并作出答复。
针对业主们所担忧的“工地都停工了,如何保证交房”、“究竟要到何时才能交房”等问题,谢副总解释,自上周一公司就一直着手筹备资金,如今资金已经到位,能够确保余下工程的正常运行。预计从7月18日起将开始施工,以确保大厦能在12月28日交房。为了让众多业主放心,该副总当场写下承诺书并盖章,保证“一旦延期,每天将按照房款的千分之一金额赔偿”。
尽管如此,业主们仍然担心开发商会“故伎重演”。于是,众多业主前往高新区管委会寻求帮助。高新区房管局和城建局等相关部门在得知业主们的遭遇后,表示将督促开发商施工。
“如果是缓兵之计,我们不会罢休”。业主孟先生告诉记者,接下来大家将关注18日工地施工一事。届时,如果发现开发商不过是在“忽悠”业主,他们将继续想方设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业主们更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加大对开发商的监管力度。
律师支招
如何向延期交房说“不”
面对延期交房这种情况,业主该如何维权?云南亮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范培红支招。业主应在交房之日起两年内维权,超期不受法律保护;延期交房期间,有一定的租金损失,业主可以向开发商要求赔偿,同时还可以要求违约金;业主要及时缴纳缴清房款、税费、房屋维修基金和配套设施费等,以免被开发商钻空子。特别提醒:在房屋买卖当中,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往往会根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纠纷案件,因此事先详细约定违约责任,产生纠纷之后处理起来也能做到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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