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群众有需求就要多建公租房
2011-07-06 09:57 作者:张启华 来源:重庆日报
从去年起,重庆开始大力建设公租房,随着今年1350万平方米公租房的陆续开工,我市公租房配租家庭达3万户,目前,已有7000多户家庭搬进了新家园。在市场经济形势下,这样大规模地兴建公租房,是否过多了呢?对此,市长黄奇帆明确指出,重庆要继续“造房子”,建成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建成后看市场需求,如果有需求还可以造。
公租房必须形成一定的体量,才能体现其保障属性,从而真正惠及民生。由于公租房面对的是上百万的中低收入群体,如果只是“零敲碎打”,小打小闹,肯定不能让中低收入群体“解渴”。只有形成较大的体量,才能保证有效的覆盖面。
重庆推进公租房建设,建立在科学测算基础之上,不是拍脑袋的政绩工程。“住有所居”与“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一样,都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市委书记薄熙来多次指出,“帮穷人造房是政府的责任”,“要千方百计解决好老百姓的住房问题”。我市已规划,要在10年内,让1000万农村人群进入城市。加上现有的1200万城市人口,住房刚性需求是非常之大的。然而,在房价动辄上万的当下,要实现让所有老百姓都“住有所居”这个目标,谈何容易,特别是在重庆这样一个欠发达地区,百姓收入还很有限,不可能都通过市场化解决住房问题。因此,不存在公租房建多了的问题,而是要一以贯之地把这一德政工程保质保量建设好。
正是高度关注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所以,我市制定了3年内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的目标。按人均20平方米计算,4000万平方米可以解决200万人的住房问题,也即解决全市大约30%至40%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通过大体量地建设公租房,圆“夹心层”等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梦。
推进公租房建设,要始终保证公租房永远姓“公”。只有这样方能使公租房惠及广大中低收入群体,使公租房有不断做大的理由和基础。公租房的属性是公共产品,其面对的对象,是无法通过市场机制解决居住问题的城市中低收入群体,因而就不能让公租房转化为私权。目前,我市按照设计,对公租房实施“封闭运转”,做到规范透明,确保资金平衡,实现良性循环。正如市长黄奇帆指出的,“这些制度设计,确保了公租房永远姓"公",动态地让住房困难群体享用。”
重庆公租房建设,为民生改善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探索了新模式。我们要坚定目标,只要有市场需求,就要多建公租房,从而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地惠及广大中低收入群众。(张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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