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旧住宅电梯每年须进行安全评估
2011-06-30 08:53 作者:刘宇鑫 来源:北京日报
老旧住宅的电梯,每年要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的结果,采取维修、改造或更新等措施。市住建委昨天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住宅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业主保障住宅电梯的安全使用。
《通知》明确了电梯安全的责任主体,住宅电梯的安全责任由业主负责。业主委托房屋管理单位或物业公司管理的,要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安全使用管理责任。
同时,对于老旧住宅的电梯,《通知》要求,对于使用时间较长(一般指使用12年以上),或运行过程中故障较多的电梯,电梯维保单位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提出运行正常、需要维修、需要改造或需要更新等评估意见。电梯使用管理责任人要按照评估结果,及时组织电梯维修、更新和改造。 (记者 刘宇鑫)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