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保障房工程质量责任将终身究责
2011-06-29 17:02 作者:卫婧 姜刚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6月29日电(记者卫婧 姜刚)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住宅质量“一户一验”制度,明确参建各方的责任人,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通知指出,对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按规定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否则不得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实施和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住房交付时,供水、供电、燃气等设施应满足使用要求,确保每套住房都达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条件。
通知要求,工程竣工后,应在工程显著位置设置竣工标识牌,将各方责任主体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和质量责任人姓名进行标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人应具有执业注册资格,一旦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无论多长时间,不管调到什么岗位工作,都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切实将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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