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二手房交易补贴申请可延期办理

2011-06-30 02:13    作者: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 近日,长沙市财政厅、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通知称,将2010年12月31日到期的二手房交易财政补贴的申请办理时间延长至2012年12月31日止。此举是考虑到新购房自购房之日起至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近两年时间。

  2008年8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在长沙市辖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宅(不含经济适用房)和出售二手住宅并购买新建(一级市场)住宅的购房者可以获得政府财政补贴。在此期间在长沙市辖区内购买二手住宅(100万元以内)的购房者,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凭房屋产权证、购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购房人身份证到补贴发放窗口申请办理所缴契税的财政补贴;出售二手住宅并购买新建(一级市场)住宅的(购房时间以房屋预告登记时间为准),在取得新购房屋所有权证后,凭新购房产权证、购房合同、营业税发票、购房人身份证可到补贴发放窗口申请办理出售二手房时所缴营业税的财政补贴。

  实习生杨鹏 记者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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