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警惕过高地方债推高房价
2011-06-29 09:16 作者:邓海建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审计署审计报告日前披露,截至2010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超10万亿元,占2010年GDP的1/4,超过去年全国财政收入。审计署长称,地方财政对卖地收入依赖较大,政府计划用卖地收入偿还其中2.5万亿元的债务。(6月28日《京华时报》)
这个谜底对市场也算是个正面消息毕竟10万亿元的权威数字与民间机构预估的14.4万亿元天量,有着不少的差距。地方债虽然“速效”地支撑了地方基础设施的发展,但由于信息透明度不高、债务管理制度阙如等,地方债也为我国宏观经济、尤其是金融体系健康留下了隐患。
欠债还钱。那么,地方拿什么来还债?如果实体经济扎实,负债式发展也并非坏事,地方债也不会引发所谓的系统性风险,但如果底子不好,“借鸡下蛋”的步子又迈得过大,就很容易促使个别地方只在卖地政策上打主意。
道理很简单,行政权力主导下的土地资源是最容易变现的,而且可谓无本万利。正因如此,理论上说,越是负债累累、越是偿债能力堪忧的地方,越是可能对土地财政情有独钟在客观上有强烈的动机来推高地价,从而推动房地产泡沫的形成。
此外,也不排除个别地方因投融资平台过多、贷款暂时用不完,亟需为多余资金寻找增值空间、纾解银行贷款成本问题,这也可能造成部分资金流向楼市,推高房价。从这个意义上说就比较容易理解为什么不少地方在舆论倒逼之下给出的楼市调控目标,仍纷纷采用“涨幅不得高于……”的委婉句式;为什么一些地方一边是对保障房供给不上心,一边对商品房供地十分“给力”。
地方债的具体运作一般是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实现:地方自行设立投资公司,以政府资产为抵押,财政收入为还款来源,向银行借贷发展项目。可见,“地方收入”是评估地方债风险的核心要素。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在一些地方,土地直接税收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既然“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土地收益”是个不争的事实,那么,地方债违约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是来自于地方土地收益。
土地财政不能“剧终”,地方债的影响就很可能会累及房地产业态。警惕地方债成助推房价的生力军,这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理论问题,而是在摸清债务现状后的现实思考。(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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