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始专项检查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
2011-06-27 15:54 作者:郝佳丽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为确保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在我区能够很好地实施,今日起,自治区发改委在全区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活动将持续到9月9日。
各地在检查中,要对辖区内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销售的商品房,实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每个新开发的居民住宅小区、每个正对外公开发售的楼盘、每套出售的新建商品房都检查到位,无一遗漏,不留空白,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对未按要求实行“一套一标”的每套罚款5000元。对于违规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自治区发改委要求各盟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专项检查组进行检查或组织各旗县进行交叉检查,同时要采取依靠群众举报提供线索、以及从售楼广告寻找线索和主动检查发现线索相结合,集中统一行动与分散编组检查相结合,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记者 郝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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