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令”期满 朝阳路钉子户未拆

2011-06-26 02:46    作者:张宁 刘洋   来源:新京报

  “朝阳路"钉子户"被裁半月腾退”追踪

  本报讯 (记者张宁 刘洋)“一天都没人来。”前天下午,居住在朝阳路拓宽规划内的孟老太家并未被法院强执。

  本月22日,朝阳法院向孟老太家发出公告,责令三日内腾房以供拆除,逾期将强制执行。

  2005年3月,朝阳路开始拓宽改造。居住在朝阳区高碑店乡太平庄生产队56号的孟老太一家的房屋,属于道路拓宽规划的辅路范围内。因补偿未达成一致,孟老太一家至今没有搬离,导致工程仍未全线完工。几个月前,朝阳区房管局向朝阳区法院申请对孟老太强执“腾房”。

  本月22日,法院向孟老太家发出公告,责令三日内腾房以供拆除,逾期将强制执行(本报1月12日、6月23日报道)。

  前日,法院公告的三日期满,孟老太一家仍未搬走。在东侧的房门口,她老伴李大爷,支着桌子和两个朋友玩着扑克牌。她则在屋内,坐在一个破轮椅上。

  “看来不会来了。”孟老太说,22日下“强拆令”当天,法院两名法官曾询问她的补偿条件,并表示将在第二天再与她商谈,但至昨天也无人上门商谈或强执。

  孟老太重申,不满足补偿条件,坚决不会搬离,且已经做好了房子被强拆的准备。

  “并不是期满后,就一定立即强拆。”昨日,北元律师事务所王雅军律师分析,尽管法院下达了限期公告,但不是限期一到就会启动强执程序,何时强执,法院将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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