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再启动
2011-06-22 09:49 作者:吴彩萍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杭州今年第二次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工作近日启动。本次房源为孔家埭大学生人才公寓一期(第二批),位于拱墅区祥符街道长青嘉苑小区,共计101套(其中30套定向配租)。
据介绍,申请承租该批房源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承租人员所在单位须在拱墅区工商局登记注册,且为2010年度纳税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具有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已办理居住登记,并持有相应证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申请承租人员未婚单身人员;
在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内无住房(包括现有和已转让的私房、公房、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等);
申请承租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
本次配租房源为三居室成套住宅,其中1-5层朝南2间、朝北1间,6层朝南2间、跃层1间。按以下配租方法配租: 一位承租人员配租一个房间;男女分别配租;每套住宅内配租人员须是同一单位职工,人数不足时不配租。该批房源租金暂定13元/平方米/月,上述租金标准含物业管理费。新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出台后,按照新标准执行。
本次申请须由申请承租人员所在单位统一到拱墅区建设(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拱墅区建设(房管)局受理地点:香积寺路187号拱墅区建设(房管)局房产服务大厅。咨询电话:85371615。(记者 吴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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