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个别房产商接“黄牌”

2011-06-22 08:44    作者: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新疆都市报记者李敏燕报道)销售的商品房虽然按照“一房一价”进行了标注,但标注的内容却不够完整,优惠折扣及优惠条件也含含糊糊,或者干脆不兑现……

  6月21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自治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于6月18日正式实施后,该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安排部署,正在组织全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乌鲁木齐市是检查的第一站。该委联合乌市三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集中检查中,对存在以上“小毛病”的个别商品房经营户给予了“黄牌”警告。

  此次检查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局领导分别带队,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相关区县三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人员组成4个联合检查组,对乌市的20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4个中心城区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突击式检查。

  检查中发现,绝大部分商品房经营者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都进行了明码标价,基本做到了“一套一标价”,对相关收费和影响因素等进行了公示,但个别商品房经营者仍存在标价不规范。检查组当即指出了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具体表现,并要求商品房经营者限期整改并进一步规范今后的明码标价行为。

  自治区发改委委托乌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对上述商品房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自治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委对乌市的检查工作告一段落,下一步将对昌吉市、石河子市、吐鲁番市、库尔勒市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他们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自治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严厉查处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及价格欺诈行为,并适时曝光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规范商品房销售的价格行为,维护全区商品房市场价格秩序,促进我区房地产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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