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政设施提质 让生活更惬意

2011-06-17 08:31    作者:戎紫冰   来源:黄河新闻网

  未来五年,山西将编制完成供水节水、城市燃气、集中供热等9个行业专项规划

  6月16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日前出台的《山西省市政设施运营提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公布,“十二五”期间,我省所有城市和县城将编制完成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绿地系统、供水节水、城市燃气、集中供热、城市照明、排水与污水处理、环境卫生与垃圾处理、城市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等9个市政行业专项规划的编制。

  供水:

  居民喝水更放心

  全省各市、县要加大自来水老旧管网改造的力度,到2015年要全面完成运行50年以上的老旧供水管网改造,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到10%以下。

  11个设区城市要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完善供水水质监测能力,并通过实验室认证;所有公共供水企业要按照国家规定的供水水质达标供水;省、市两级每年组织开展两次供水水质督查工作,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公共供水安全。

  燃气:

  百姓用得更安全

  在十二五期间,将在各地开展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评估工作,根据燃气管网安全评估报告,制定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及治理计划,并开展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城市燃气企业的运行服务水平,让城市居民安全用气、明白用气、满意用气。

  供热:

  逐步推行计热收费

  2010年以后新竣工的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取消按面积收费的方式,实行按用热量收费;2011年年底全部完成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收费;到2015年11个设区城市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鼓励能源合同服务公司参与供热计量收费改革。

  排水:

  解决城市“肠梗阻”

  我省将加大对污水处理企业的考核力度,抓好配套管网建设等逐步解决城市部分地区排水“肠梗阻”问题。到2015年22个城市排水管网密度达到2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到2012年所有污水处理厂都要实现污泥合理处置;建设投运一批中水回用设施,11个设区城市的中水回用率不低于25%。到2011年底11个设区城市都要建立排水监测机构,对非居民生活的污水处理都要进行水质监测。

  垃圾处理:

  杜绝二次污染

  全省各市、县两级政府从设施维护与管理、运行经费保障、运营管理、运营安全、内部管理等方面细化相关要求,对已经投用的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加大考核的力度,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运营管理水平,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所有生活垃圾处理场都要按照国家要求完善渗滤液处理设施,实现渗滤液合理处置,杜绝二次污染。

  道路:

  管线入地避免反复开挖

  “市政提质治理方案”要求各地结合旧城改造,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改造小街巷,形成路网长度、密度和交通组织科学合理的城市道路系统。

  对城市经常出现的“拉锁路”状况,各地统筹各类地下工程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 配套建设地下公共管沟,架空线路全部入地,避免城市道路反复开挖。

  城市照明:

  主干道装灯、亮灯率达到100%

  按照要求,到2012年,我省设区城市主次干道装灯率、亮灯率要达到100%,其他道路均达到98%以上;各县、市城市道路的装灯率、亮灯率均要达到95%以上。并在各地积极推进绿色照明,2015年所有城市和县城全面淘汰国家规定低能效、高能耗的城市照明产品。(记者 戎紫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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