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禁止借口加快进度降低保障房建设质量标

2011-06-13 08:50    作者:   来源:中国政府网  

  记者从日前在成都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四川省将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禁止借口加快进度降低建设质量和标准。

  按照要求,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必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防止借口加快建设进度而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压缩合理工期导致降低质量和标准的情况发生。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防止出现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把施工现场准入,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执业人员的资质资格,严禁违法分包和转包。对明显低于当地正常水平的低价中标企业,将从严审核。加强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检测,加强预拌砼质量控制,提高抽检频率和密度,杜绝不合格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分户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立即责令整改,确保户户质量过关。凡未进行分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交付使用,不予竣工备案,不得办理房屋产权。定期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将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进行全省通报并记入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录。违法违规的单位和执业人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一律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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