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启用二手房计税价核定新法
2011-06-07 06:01 作者:张鸣 来源:中安在线
记者日前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该市于6月1日起启用《合肥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办法》,正式取消实施6年的基准房价制度,此次调整后,二手房市场上“阴阳合同”的现象有望终结。
据介绍,实行新的计税价格核定办法后,存量房交易将实现“对号入座”,通过政府采购,中标的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对合肥市各住宅小区的住房市场价格进行调查和评估,相关部门在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调查和评估的数据基础上,联合发布各住宅小区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计税基准价格每季度公布一次,与市场实际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一直以来,全国很多地方均实施基准房价制度,二手房交易参照区域的基准价缴纳相应税费,由于区域基准价相对偏低,让部分二手房交易当事人有机可乘,故意把成交价“做低”,尽量靠近区域基准价来偷逃税费,俗称“阴阳合同”。据悉,此次调整后将直接导致二手房买卖中的“阴阳合同”失去操作空间。同时,自即日起,合肥市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办事流程与原先基本一致,唯一调整的就是取消了原先在房产局登记窗口进行的基准房价审核,改为在财税部门进行计税价格核定。(记者 张鸣)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