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逾1.8万套拆迁安置房编入保障房

2011-06-02 09:56    作者:   来源: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广

  广州今年要完成8.4959万套保障房的建设量。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了《广州市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不仅将今年保障房建设的任务细化到各区,还明确了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保障房的方式。

  市住房保障办还对保障房的统计口径作出明确:因城市建设需要而建设的拆迁安置房可纳入保障房统计,其数量共有18157套,占今年全市建设总数的21%。

  市区两级财政投入52亿元

  今年广州保障房建设的总目标任务是84959套,其中廉租房6500套,公共租赁房46500套,经济适用房8000套,限价房20457套(含拆迁安置房18157套)。

  记者从《工作方案》中获知,2011年广州全市保障性住房年度投资总额约需118亿元(按综合成本4500元/平方米、年度投资占总投资1/3测算)。其中,市、区财政投资约52亿元(主要用于在建及新开工租赁性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建设款、土地储备金和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等),各项目业主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66亿元。目前,广州已落实财政资金35.34亿元。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广州将协调各商业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拓展和理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社会融资渠道;建立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平台;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投融资主体申请贷款或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中长期贷款,重点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建立并完善贷款的风险补偿和风险分担机制。

  此外,《工作方案》还要求对保障房项目严格执行现行税费优惠政策。

  210公顷保障房用地基本落实

  落实用地是保障房建设的一大条件,广州将充分利用新增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商品房开发用地(配建公共租赁房和集中建设限价房)、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部分“三旧”改造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规模。今年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的210公顷用地已基本落实。

  除一般的土地储备,广州还将安排部分没有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具备2011年11月底前建设条件的用地作为应急用地,适时填补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缺口。

  广州还为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审批建立了绿色通道。据悉,保障性住房项目报建共有58个项目需报批,全部报批完毕所需最长时间为301天。

  企业建保障房方法明确

  广州今年还将鼓励社会力量参建保障房,《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的操作办法,包括试点推行以招标方式出让保障性住房用地,引入大型国有建筑企业或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给予政策优惠,允许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经营性配套设施,由政府回购的保障性住房部分,成本核算后允许项目业主获取合理的开发利润;鼓励开发区、产业园区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型保障性住房;鼓励社会力量建成的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可以自有自管,但只能整体确权,不得分拆确权、分拆转让、分拆抵押。

  企业建保障房如何保障分配公平?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指出,企业提供自用土地参与保障房建设的,拟明确企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保障房可优先用于解决企业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住房困难,剩余房源由市住房保障办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

  《工作方案》还指出,广州将利用财政资金团租“三旧”改造复建安置房、租赁市场现有房源用作公共租赁住房。这些房源将以不高于同地段同类住宅市场租金价格向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出租。

  城中村复建房不能统计为保障房

  《工作方案》要求,今年广州的住房保障建设项目都要在11月底以前开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还对保障房的统计口径做出明确,将享受政策支持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含拆迁安置房),以及专项统计的棚户区改造等纳入保障房的统计范畴,而且可将去年超额完成的任务量结转到今年。

  记者注意到,全市拆迁安置房达18157套,占今年全市保障房建设总数的两成以上;十区由区级政府承担建设的保障房一共有23500套,其中拆迁安置房有13700套,占区级政府建设保障房任务数的58%。

  此外,“城中村”改造复建安置房暂不纳入统计范围。学校、银行、铁路等企事业单位建设的保障房,以及利用村集体留用地建设的租赁型保障房可纳入保障房统计范围。

  《工作方案》明确,监察部门将负责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对工作不力、不履行职责的监察对象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南方日报记者 胡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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