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现“买房送地”国土部称土地使用权不得

2011-06-01 09:33    作者:   来源:  

“买洋房,送土地。”上海周边的嘉兴市某楼盘日前通过上海当地媒体刊登广告,称只要购买一套电梯洋房,即可以获得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这是国内首次出现开发商以卖房送土地使用权的形式促销楼盘。

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同意和批准。目前,即使是拥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商,也都不能随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那么,上述开发商将如何“赠送”土地使用权呢?“赠送”变“认领”上述楼盘名为南北湖·海仑花城,位于嘉兴市海盐。5月29日,该楼盘在《北方家庭报·上海楼市周刊》刊登广告称,只要购买一套小户型的洋房,就可以获赠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并称上海的业主可以在赠送的土地上种植蔬菜瓜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以购房者名义致电售楼处的销售人员,询问上述送土地的活动是否存在。销售人员表示,只要购买该楼盘的房屋,并与开发商签订协议,就可以获赠国有性质用地的使用权。但上述国有土地并不在小区内,而是在小区旁。

土地使用权赠送是否合法?

此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表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而且,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为了确认开发商的上述行为是否违规,记者采访了该公司的工作人员,但上述工作人员却改口称,土地使用权不是赠送,而是认领,土地的性质是农业用地,而非居住类用地。风险极大

对于上述开发商的做法,国土资源部的法律咨询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不存在赠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说法。如果开发商将国有性质的土地改变用途用于耕种,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如果土地本身是集体性质的农业用地,城镇居民也不能获得农业耕地的使用权。

该工作人员同时提醒说,购房者需要注意上述土地使用权的来源是否合法,如果土地使用权不合法,购房者的土地使用权将不受保护。

对于上述“认领”土地的说法,上海杜跃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杜跃平说,如果土地使用权仅仅是交给购房者“认领”,那么购房者将无法真正拥有土地,而仅仅是通过签订协议,从开发商那里认领土地使用权。

但是,开发商的土地使用年限有多久,是否支付了足额的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并不确定,一旦开发商没能持续支付上述土地使用金和土地使用费,土地有可能会被没收。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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