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新公积金制度 支持共有产权房和公共租赁

2011-05-28 17:27    作者:叶锋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5月28日电(记者叶锋)“上海一定要通过制度创新使更多居民的住房困难得到解决,”28日,上海市市长韩正说,上海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下一步的探索创新中,要大力支持共有产权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配售,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部分结余资金直接建设公共租赁房,促进上海保障房体系建设,使更多市民群众生活得更好。

  韩正是在28日举行的“上海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20周年座谈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1991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这项创新性的制度为城市住房建设提供了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并有效提高了职工住房支付能力。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上海已累计向151万户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2429亿元,支持购房建筑面积1.4亿平方米。

  时至今日,住房公积金已在全国各城市普遍设立,但随着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保障形势的变化,制度本身亟待进一步创新、完善。

  韩正指出,公积金制度是一项民生制度,其本质是互助互济,不断提高住房保障能力。通过社会统筹,帮扶中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解决和改善住房问题,体现社会公平。上海要通过制度创新,全力以赴提高住房保障水平。上海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下一步的探索创新中,要大力支持共有产权房建设,对于符合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在配售过程中尽最大可能予以各种优惠;要大力支持公共租赁房建设,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部分结余资金直接建设公共租赁房。

  据了解,近年来,上海在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来自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数据显示,在去年共有产权房的试点配售中,841户家庭获得公积金贷款1.92亿元,户均贷款金额22.83万元。今年5月,上海率先使用公积金增值资金收购公租房项目,总投资14.98亿元,将向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者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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