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管局局长:将征收房产税逾亿元 作用渐显
2011-05-26 15:54 作者: 来源:中国青年报
重庆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局长张定宇今天表示,重庆市房产税政策实施三个月来,“试点工作有序、有效、平稳推进,高档住房交易出现了量价齐跌,约束高档住房和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的调控作用逐步显现。”
今年1月28日起,重庆市主城区开展了房产税改革试点,对独栋住房,新购住房价格超过上两年商品住房均价2倍的住房,市外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人员所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开征房产税。
张定宇介绍,重庆已完成对主城区2011年1月28日以前的存量住房的全面清理,摸清了应税的3464套存量独栋住房的基本信息和1月28日房产税实施以来新购的应税住房的基本信息。
他说,按照该市的房产税政策,根据2011年一季度的交易水平测算,今年主城区交易的应税住房将近万套,加上存量独栋住房,初步测算这些房产在确权登记后应缴纳房产税逾亿元。
张定宇表示,重庆房产税对高档住房的约束效果逐步显现。
一是通过对高档住房的“消费购买约束”,起到了引导住房合理消费的作用。房产税实施后,高档商品住房项目访客量出现明显下降。据调查,多数高档商品住宅项目楼盘访客量下降30%~50%。1月28日至4月30日,高档商品住房成交25.66万平方米,占商品住房成交量的7.8%,较去年高档住房成交面积占比下降3.1个百分点。群众住房消费观念有所改变,部分购房者改变了买大房、买贵房的消费倾向,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二是通过对高档住房的“价格约束”,起到了遏制高档住房带动房价上涨的作用。房产税实施后,受高档住房消费需求下降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高档住房的定价更趋理性,价格上涨预期不断下降。1月28日至4月30日,重庆主城区应税住房交易价格有所下降,应税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13140元/平方米,较房产税实施前(1月1日至1月27日)同类房屋成交建筑面积均价14678元/平方米下降10.48%。
三是通过对高档住房的“开发供应约束”,起到了优化商品住房供应结构的作用。房产税政策实施后,部分开发企业开始调整产品户型结构,将大户型住房比例降低,减少大户型住房的供应量,增加中小户型住房的供应量。据统计,今年一季度主城区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高档住房新开工面积与去年四季度相比,下降了4.5%。1月28日至4月,建筑面积户型在10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上市量同比增加了20%。
四是通过开征房产税试点,起到了完善房地产税制和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房产税政策实施后,增加了高档住房购买者的持有成本。政府通过对占有公共资源多的高收入者进行征税,并将税款全部用于住房保障建设,对改变地方政府税收结构、完善财税体系具有重要作用。
张定宇介绍,今年1至4月,重庆共批准上市商品住房999.17万平方米,成交商品住房905.54平方米。全市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成交均价5102元/平方米,其中主城区6771元/平方米,与去年12月基本持平(两数据分别为4972元/平方米和6679元/平方米)。(记者田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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