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国土局长就保卫人员驱逐记者道歉
2011-05-26 15:11 作者: 来源:
本
本报商丘讯 本报5月11日A10版以《一问三不知 记者证无效》为题,对记者在商丘市国土资源局被保卫人员驱逐,遭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进行了报道。此事引起商丘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商丘市监察局调查后认为,这是一起顶风违纪案件,对商丘市国土资源局8名工作人员做出处理决定。5月17日上午,商丘市国土局长彭显文对此事表示公开道歉,并承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本报报道后,商丘市监察局组织得力人员,迅速成立调查组,针对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违纪情况,依据《行政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对商丘市国土局上到局长、下到有关相关责任人等8名人员,分别作出了书面检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行政警告、行政记过等处理决定。
记者在商丘市监察局《关于对媒体报道市国土资源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上看到,商丘市国土局李可横同志因服务对象到其科室办理相关业务时推诿,向其询问本科科长及本局监察室负责人的姓名和手机号码时应该告知而不予告知,其行为违反了《河南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相关规定,给予李可横同志行政记过处分;商丘市国土局办公室科员、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金正义,坚持让记者提供商丘市委宣传部介绍信,且行为不文明,其行为违反了《河南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相关规定,给予金正义同志行政记过处分。
对于其他保安人员,商丘市监察局责成国土局严肃处理。商丘市国土局表示将对其进行处理。
商丘市国土局彭显文作为局长,对此事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商丘市监察局责令其做出书面深刻检查。
本报报道后,商丘市监察局组织得力人员,迅速成立调查组,针对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违纪情况,依据《行政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对商丘市国土局上到局长、下到有关相关责任人等8名人员,分别作出了书面检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行政警告、行政记过等处理决定。
记者在商丘市监察局《关于对媒体报道市国土资源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上看到,商丘市国土局李可横同志因服务对象到其科室办理相关业务时推诿,向其询问本科科长及本局监察室负责人的姓名和手机号码时应该告知而不予告知,其行为违反了《河南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相关规定,给予李可横同志行政记过处分;商丘市国土局办公室科员、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金正义,坚持让记者提供商丘市委宣传部介绍信,且行为不文明,其行为违反了《河南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相关规定,给予金正义同志行政记过处分。
对于其他保安人员,商丘市监察局责成国土局严肃处理。商丘市国土局表示将对其进行处理。
商丘市国土局彭显文作为局长,对此事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商丘市监察局责令其做出书面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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