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徒偷卖住房还债 母子遭殃”追踪 妻子受害告
2011-05-17 09:07 作者:杨磊 来源:青年报
本报资料图 记者 杨磊 摄
上有年近耄耋的老母,下有尚未成年的幼子,家中主要的劳动力现在全靠女主人唐女士。位于宝山区祁连山(600720,股吧)路祁连一村28号的周某一家原本过着贫苦但还算和睦的日子。但不幸的是丈夫周某喜欢上了赌博,且越陷越深,欠下不少外债。走投无路,他通过造假手段卖掉了全家人唯一的住所,然后逃之夭夭(详见本报今年2月14日报道)。即将面临无家可归的周妻唐女士将丈夫告上了法院,昨天宝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本报记者 陈轶珺
赌徒丈夫造假卖房
2010年10月底,两名男子突然来到祁连一村28号楼,嚷嚷着要把唐女士和儿子从家里赶出去。母子二人惊恐万分,哭喊着拨打了110。民警迅速赶到,经过一番讯问得知,两名男子是唐女士房子的新“主人”。“我花了90万,(其中实付30万,贷款60万),已经从你老公手中把房子买来了。”两名男子中的一人蒋先生,面无表情地向唐女士宣布了这一消息。
丈夫已经很久未见踪影,手足无措的唐女士只能向丈夫的三姐周女士求助。对于此事,周女士已从弟弟处略有耳闻,只是不知道如何向弟媳交代,所以一直瞒着她。“因为我自己的阿弟,实在不是个东西,不学好。他赌博欠钱,找人冒名顶替自己的老婆、老娘,并伪造他们的签名,先把全家人那套唯一的租赁房转成售后公房,然后再卖给了别人套现。”
眼见即将无家可归,唐女士与丈夫打起了官司,状告周某以及负责经办该套房屋“租转售”手续的祁连三居物业管理处所属的祁连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要求撤销“租转售”合同。法院在受理后,将涉案房屋的买家蒋先生,以及为蒋某办理房贷的上海邮政储蓄银行列为了案件第三人。
涉案多方各有各理
案件昨天下午在宝山法院的房产庭开庭审理,失踪多日的周某依旧在玩“躲猫猫”。周女士作为了周某的代理人,坐在了被告席上。在整个庭审中,身为被告代理人的她和原告弟媳唐女士始终站在同一战线。
原告的代理律师称:因为涉案房屋是周某利用假身份证和伪造的签名出售的,所以其与下家蒋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理应无效。“买卖合同应该撤销,然后恢复涉案房屋是租赁公房的"身份",由原来的承租人张老太,即周某的母亲继续承租。租赁房转成售后公房时,周某已交的那一笔房款,也一并退还。”
周女士承认房屋买卖合同中,唐女士等人的签字全由弟弟周某伪造,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同意撤销。至于周某已经纳入袋中的那些房款,周女士坦言:“钱是该退的,但是他(周某)现在肯定没钱,他欠谁的钱,你们就到法院起诉追讨,反正没钱,可以让他坐牢。”
经办“租转售”合同的祁连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坚持,在周某房屋“租转售”的手续中,他们已经尽到了审核职责。“整套手续是齐全的,所有的材料都是周某提供的,我们没有责任。”祁连公司也同意退还已收的房款:“我们收到的钱可以退还,但是有部分的钱款已经交给了房屋的维修基金等公共设置费用中,这些钱是拿不出来的。”“我现在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本案的第一个第三人涉案房屋的下家蒋先生直叹自己最倒霉。“我付了90万,现在房子住不进,银行还催着我还债,女朋友也跑了。我是完完全全通过合法手段取得了这套房屋的产权。”
上海邮政储蓄银行则要求法院先理清这一案件的前因后果。“先应该查清本案中究竟有多少人在房屋买卖中存在伪造行为,存在哪些伪造行为。不然案发后,周某跑了,随便跑出一个他的代理人说钱还不出,就能如此草率地把案子了了。”
庭审后,蒋先生向记者表示,他越来越怀疑此案中存在一系列的猫腻,不能排除周某的家人先参与这场骗局,后又自导自演这场官司的可能性。下一步他想报案,交由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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