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计划保障房供地7.74万公顷 将严查小产权房
2011-05-16 14:01 作者: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公布 今年计划保障房供地7 .74万公顷
严禁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和企业自用土地兴建公租房,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小产权房”违法违规行为
事关保障房建设全局的供地计划12日发布。根据《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公告》,今年计划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7.74万公顷,与2010年计划(6.58万公顷)相比,增加17.6%,并明确,对落实国家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施考核问责机制。
在供应放量的同时,用地管理呈高压态势。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透露,国土资源部已发文明确,严禁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和企业自用土地兴建公租房。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增加保障房用地的计划供应量、加强用地管理,表明了有关部门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坚定态度,对实现保障房建设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并认为,供地应反映市场需求。
《公告》显示,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21.8万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17.13万公顷,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78.6%,比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计划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35.5%,与2010年实际供地(3.24万公顷)相比,增加138.9%。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介绍,今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较大,主要是为确保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任务。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标准、近年来供地情况、土地使用标准等进行初步测算,今年中央下达的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实物建房用地需求近4万公顷。
随着供应计划的披露,如何落实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对此,廖永林介绍说,除要求各地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行计划单列外,《公告》还明确提出,对落实国家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责任制,明确由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人负全责,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考核问责机制。
国土资源部此前专门印发《关于下达〈2011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也要求,严格加强土地利用计划执行监管。凡是没有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要求的,将相应扣减所在省(区、市)的计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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