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查商品房明码标价
2011-05-13 08:34 作者:徐欣然 来源:新华网
昨天下午,西安市物价部门对西安市数家售楼中心商品房“明码标价”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虽然开发商均已对“明码标价”付诸行动,但公布的信息还有点“缺斤少两”。
公示信息“缺斤少两”
日前,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开发商和房屋中介在销售商品房时“明码标价”,对30多项内容进行公示。
在多个检查现场,记者都看到开发商设立了专门的公告栏,对房屋和社区状况进行公布。商品房的销售现状,单价,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等情况,这些楼盘普遍都作出了比较详细的公示,但在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上,都未作出明确公示。楼盘用哪家物业公司?物业收费什么标准?很多市民也很关注,但检查中仅有一家对此作出了公示。
“信息量太大,涉及很多方面,现在还没完全整理好。”开发商们纷纷表示,相关人员对规定的理解也不是很深刻,接下来将会采取措施,加大宣传,改掉这些不规范的地方。
市民建议网上也公示
一家售楼中心的告示栏里列出了楼盘里所有已销售和售出的房屋信息,包括单价、总建筑面积、楼层差价、朝向差价等各项指标,十分详细。
一位焦先生带着女儿正一起研究墙上张贴的已售房价格公示表。“通过这个表格,我们也能知道别人是多少钱买的房子,我认为"明码标价"对我们买房者很重要。”焦先生表示,以往看房都觉得自己是“一抹黑”,“明码标价”让他感到了信息上的平等。
“不过,表格的数据量太大,字体密,不太好认,抬头看了这么久,头都酸了……如果能够把这些公示内容搬上互联网就好了,让我们在家就能瞅好目标,打开电脑就能按照感兴趣的条件查看商品房信息。”焦先生笑着说,政府办公都网上公开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也可以考虑登上网络的平台。
新闻链接
“明码标价”实施细则下周或出台
陕西省物价局昨日透露,陕西省正在针对《规定》制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此细则可能在下周出台。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规定,开发商和房屋中介应对楼盘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当期销售的房源情况,每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和具体特点,优惠折扣和优惠折扣条件,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同时将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30多项内容进行明确标示。不按照本规定执行,每套房可罚款5000元。(记者 徐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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