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本月起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

2011-05-12 03:50    作者:陆先念 冼智前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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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陆先念 通讯员冼智前、廖勇军)记者昨日获悉,市物价局日前发出《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的通告》称,从5月起将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为“商品房经营者”)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

  该通告指出,将重点查处以下行为:经营者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标价信息不全、不按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和公示相关收费;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收取未予以标明费用;将应在商品房销售价格内包含的成本(费用)在价外另行收取;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优惠,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或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违反公平、公开和自愿选择原则,强制或串通其他部门、中介服务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

  市物价局表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是一项硬性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必须按规定做到一房一价,公开标示,消费者如遇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咨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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