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起哈尔滨市严查商品房楼盘 价格欺诈可罚3

2011-05-11 08:32    作者:李佳琪 郜天一   来源:东北网

  东北网5月11日讯 10日,市物价监管局检查人员对哈市主城区内的部分商品房明码标价问题进行了检查。近期,全市物价部门将对全部在售楼盘进行检查,并普及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16日起,如再发现有经营者不按要求公示商品房价格将对其严罚,存在价格欺诈的商品房经营者可处罚300万元。

  记者在群力新区一售楼中心内看到,该售楼中心内的墙壁上、电子屏幕等都没有楼盘各套房屋的标价,商品房经营者也没有对房源进行一次性公示。该楼盘售楼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已知道本月1日起商品房需要明码标价,但对于法规的具体细则、如何明码标价不太清楚。记者随检查人员检查时发现,一些楼盘未按照《黑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的相关法规,对商品房进行详细的“一套一标”;部分楼盘将标价放在办公区内,未对购买者进行公示;多数楼盘公示项目不齐全。

  据介绍,15日前,市物价监管局将对哈尔滨市百余家允许销售的在售楼盘进行检查,要求商品房经营者到物价部门对房源及相对价格进行申报。16日起,检查人员将再次对楼盘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并有令不止的商品房经营者予以重罚。已到物价部门申报商品房价格的商品房经营者,可对商品房价格进行下浮,如需要上浮价格必须再次到物价部门申报通过后才可销售。发现以低价申报高价售房的经营者,一律按价格欺诈行为进行处罚,最高可罚300万元;存在哄抬房价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罚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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