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室户居民住宅成名种猫“猫舍” 三部门均称管
2011-05-07 09:38 作者:徐轶汝 姜维 来源:新民晚报
【新民晚报·推荐】要不是闻到莫名的“臭味”,家住闵行区中春路万科魅力之城的窦先生不会发现,隔壁那套两室户竟然成了“猫舍”,里头养了十多只名种猫,都快半年了。昨日,记者在现场采访时,不少居民质疑:天气越来越热,异味怎么消除?卫生保证?
毛巾堵门缝隔绝异味
窦先生说,隔壁这套90多平方米的房间大概是去年11月出租的,一开始因为是冬季,异味不易散发,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近期,天气逐渐变热,窦先生闻到一股臊臭味,可始终查不出异味源头。直到清明小长假期间,他看到隔壁的租客拎着一包猫尿稀释剂和猫食回来才明白原来隔壁住着一群“猫邻居”。
“厅里、房间里都有猫,有的散养,有的关在笼子里。”窦先生说,这个邻居“神出鬼没”,白天几乎看不到,倒是近期一名保姆每天上午来打扫卫生,至于租客本人都是晚上9时许过来,但从不让人进屋子。更让窦先生惊讶的是,这些猫咪很“淡定”,从来没听它们大声叫唤过。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小区某号4楼。401室,也就是猫咪们的屋子,门缝处塞着一条橙红色的长毛巾(如图 徐轶汝摄),是窦先生用来阻隔异味的。记者敲门,只听到里头“唏唏索索”的声音,无人应门。从楼下往上看,这套房间的南北窗户都开着,应该是为了保持通风。“这里的租金要三四千元,我想不通他为什么要租这么贵的房间,却只用来养猫。”窦先生说。
养猫没有系统的法规
记者电话联系了猫的主人李先生。他说,这十多只猫都是名贵品种,包括英国短毛猫和苏格兰折耳猫,都是参赛猫。他每周都会带这些猫去宠物店清洗,天天都有保姆打扫,还定期用消毒药水和除臭剂清理房间。李先生说,当初和房东签约的时候,房东说最多可以租给他6年,现在隔壁居民反应这么大,他考虑等合约期满了就搬走,目前签下的合同期为一年,但要他提早解约,却万万不行。 尽管李先生保证“无味、无声、不扰民”,但仍难解居民心中的结。最令窦先生郁闷的是,他咨询了多个相关部门,发现养狗或家禽类都有相应的明确的法规规定,唯独养猫,成了空白点,没有系统的、规范的要求,也没有对宠物猫的数量进行控制。
记者昨天也以市民身份先后致电闵行区动物疾控中心、区犬类管理办及七宝镇城管执法大队,三家的回答都是:管不了!
区动物疾控中心:业务单位,只负责登记管理,没有执法权。
区犬管办:只负责犬类的管理。
七宝镇城管执法大队:只负责管理在室外公共区域饲养猫,居民家中的不管。
执法大队的马女士表示,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居民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猫不在此例。此外,居民饲养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应当即时自行清除。但对养在房内的猫,没有明确规定。
万科第二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徐小姐表示,因为没有其他部门来管,他们只能和李先生以及房东沟通,希望能减少饲养量,最好可以搬离。但李先生态度坚决,说现在搬走不可能。 不过,记者注意到,如果从“动物饲养”的角度来看,仍可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兴办动物饲养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违者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实习生 姜维 本报记者 徐轶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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