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2套廉租房7月1日摇珠

2011-05-07 03:10    作者:赖伟行 穗房宣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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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推出3年多来最大规模一批廉租房 5月6日到9日发放登记表 资格5月20日确定

  自2007年底一口气推出3000多套廉租房后,广州又将在今年推出3年多来最大规模的一批廉租房。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昨日宣布,广州将于7月1日举行摇珠分配仪式,推出荔湾区芳和花园、白云区同德小区、金沙洲新社区及存量分散房源共2602套廉租房,公开向经“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条件,并在2011年5月20日前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分配。

  文/记者赖伟行

  通讯员穗房宣

  采取申请家庭保障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

  本次房源点的摇珠分配采取先评分排序确定分配资格,分值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先后顺序。其中,将采取申请家庭保障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保障人口为1~2人的申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保障人口为3~4人的申请家庭分配二房一厅,保障人口为5人以上(含5人)的申请家庭分配三房一厅。如登记的房源点没有三房一厅且家庭人数在5人以上(含5人)的参加二房一厅的摇珠分配。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将按各房源点各户型的可配租房屋数量确定获得分配资格的家庭户数。如芳和花园一房一厅套数为1214套,则对应获得分配该户型房源的1人或2人家庭户数为1214户。获得分配资格的家庭根据选择的安置房源点意向分别进行电脑摇珠分配廉租住房[有视力、肢体残疾人(1~3级或重度)的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低层或带电梯房源了。如有剩余房源,则向未取得分配资格且愿意服从分配的家庭再次进行评分排序确定分配资格,并随机分配剩余房源]。

  部分申请家庭有优先资格

  本次摇珠还确定了按照以下顺序的优先分配资格:第一,承租从市场租赁住房用作廉租住房且租赁期限将于2011年底前到期的家庭优先取得分配资格;第二,对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优先取得分配资格。

  对于为什么优先解决承租从市场租赁住房用作廉租房的低收入家庭?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解释,市住房保障办2010年从市场租赁住房用作廉租房。由于部分房源的租赁期将于2011年底前届满,为妥善做好安置工作,入住市场租赁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将优先取得分配资格。

  据悉,由于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等情况是动态的,为确保保障真正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广州将对参加了本次摇珠分配意向登记的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于申诉期内提出,市住房保障办将对异议情况进行复核,确保本次摇珠分配公平、公正和公开。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市住房保障办按规定分别对登记配租意向的家庭进行资格审核。6月30日,参加摇珠分配家庭名单将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www.laho.gov.cn)公布。

  看清条件申请更有着数

  1、参加本次廉租房摇珠分配需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的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可参加本次摇珠分配:

  (一)经“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条件,并在2011年5月20日前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

  (二)具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家庭:

  持有2011年《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广州市特困职工证》;

  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或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等家庭;

  (三)现无租住廉租住房或现租住市场租赁住房用作廉租住房将于2011年底到期的;

  (四)现家庭人均自有产权居住面积不超过6平方米或建筑面积不超过9平方米。

  2、如何申请参加本次廉租房摇珠分配?

  5月6日~9日,各街道向正在轮候的家庭发放《2011年廉租住房分配资格审核和意向登记表》,5月9日~2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政府)提交《2011年廉租住房分配资格审核和意向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如何查询分配结果?

  7月2日起,可登录市国土房管局网站(www.laho.gov.cn)查询摇珠分配结果。7月4日起,各街道向取得配租资格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入住通知书》。

  4、本次摇珠房源何时交付使用?

  10月底前,获得配租资格的家庭陆续按照《廉租住房入住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廉租房入住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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