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效果尚需“冷处理”
2011-05-06 01:15 作者:张旭 来源:新京报
一周评论
最近,楼市各种各样的信息有些乱。
一边才听到北京新房成交均价下降10%,一边就看到包括北京在内不少城市楼市成交的回暖。调控效果究竟如何?需要找到两相契合的理由:正是因为价格的下调,于是出现了成交量的回暖。毕竟,无论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还是要使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调控,调的是房价。政策从来没说要打压成交量。
调控效果似乎看得到了。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恐怕很多市民没有感受到房价下调。
我们相信,成交均价是一个科学统计出来的数字,但是成交均价反映的调控并不值得过分相信。
成交均价,有成交楼盘才列入统计。因此,成交结构就成了影响成交均价统计结果的直接因素。而正像已经有分析指出的那样,4月北京大量低价项目的入市,拉低了新房成交价格。相对于其他普通住宅,北京首个限价商品住房长阳国际城超快的签约速度,也加大了低价盘在成交均价统计中的权重。而从单个楼盘前后期成交价格来看,不少区域的价格也处于逐步攀高的轨道中。因此,对楼市调控效果需要冷静看待。
调控效果,大家都很期待,但是调控效果不应该是制造出来的。诸如“北京百余楼盘打折”,看似让人很惊喜,但是仔细看看其折扣,很多是常规性的全款9.8折、9.7折之类。还有的开发商也喜欢制造顺应调控的假象,即先报一个高价,然后通过各种打折制造顺应调控甚至“变相降价”的假象。对于这些制造调控效果的行为更应冷眼相对。
当然,对于调控效果不能太着急,但也不能悲观。诸如长阳国际城,数千套房子能以低于区域行情的价格入市,这就是调控效果。而这种效果来自长远的考量,从供地的源头保证低价房源的供应;并且通过细化、抬高购买资格门槛,更保证了调控效果实实在在地落地。如果这样的房子更多些,这样的土地供应更多些,那么调控效果就会更直观、更实在了。
市场经济下,要坚持按照市场的原则办事。通过行政手段直接干预房价,不值得提倡;但通过从根源上改变房源供应结构,保证低价房源供应,堪称有益的尝试。而从需求方面考虑,如何通过更有效、更持久的办法改变投资收益预期,进而自然挤出过度投资的需求,而不是直接压制需求,也值得探索。本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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