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商品房多未实行一房一价

2011-05-04 08:44    作者:   来源:中安在线  

  5月1日开始,商品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蚌埠市多数在售楼盘和二手房中介公司并未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实行一房一价。

  国家发改委《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要求,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应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5月3日,记者在火车站广场附近的华联国际广场销售中心,并未看到有公示房价信息的标示栏,记者问现场的销售人员:“不是说5月1日以后,在售商品房要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吗?”销售人员说:“我们二期小公寓要到本月中下旬才开盘,现在只能告诉你均价都在7000元/平方米以上,具体价格暂时还没出来。”记者又问已经开盘的房源为何也没有公示价格,销售人员说:“那得看你想要什么面积、什么楼层的房源了,我才能给你看房价。”

  随后,记者来到龙湖春天售楼处,这里也没有公开的房价信息,记者只得向销售人员了解具体房价,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我们早就实行一房一价,但是要看你想要哪种类型的房源,我才好给你看价格。”记者提出想看看所有房源的价格,销售人员拒绝了记者的要求。在绿地·国际花都售楼处,记者同样没有看到一房一价的价格公示表,接待人员解释说:“公司正在做价格公示表,做好后就挂到墙上。”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也把二手房列入其中,可记者走访蚌埠市多家二手房中介公司后发现,多数二手房房价都没有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业内人士冯先生透露:“二手房实行明码标价很难,因为主动权在卖方,卖方今天说卖50万元,过两天又提到52万元,而且报价通常都比成交价要高,二手房实行明码标价不太可能。”在采访中,市民胡女士告诉记者:“去年看中一套房,刚去的时候报价5688元/平方米,等过几天再去就涨到了5800元/平方米,没有明码标价,房价还不是卖方说了算。”

  记者从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了解到,市物价部门正按照国家发改委、省物价总局的通知要求,着手制定商品房明码标价操作细则。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说:“按要求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的房价信息。”等到蚌埠市操作细则出台后,市民发现商品房存在不明码标价的情况,“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物价部门将按操作细则进行查处。” (蚌埠新闻网—记者 常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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