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商品房标价新规

2011-04-29 05:21    作者:王明浩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4月28日电(记者王明浩)今后每套在售商品房都必须标示套内建筑面积以及套内面积单价与总价。在国家发改委下发《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后,4月26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一房一价”政策实施细则,新政策5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释,以往开发商宣传的都是建筑面积,可购房者买房后感觉面积缩水。特别是一些50年产权的商住两用房,有些公摊面积接近30%,这方面问题更突出。为了让购房者明明白白消费,新政策要求用套内面积计算总价。

  根据规定,无论新房还是二手房,销售时都必须标明每套房源的单价、总价,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标价之外不得加价,禁止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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