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要因地制宜? 网友:让起征点与房价试比

2011-04-22 16:14    作者:杜佳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22日讯(记者 杜佳)备受关注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21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起征点、税率等热点问题展开讨论。参加审议时,有人大常委呼吁个税改革考虑地区消费标准,引发网友热议,有位网友甚至建议以本地平均房价为起征点。

  支持:起征点一刀切 让人无法理解

  网友乐文:我兄弟在贵州、四川等地打工,说八百块钱一月就过得很好;到上海3000块一个月都过得很艰辛。起征点一刀切,让人无法理解。

  一位深圳的网友也表示:强烈要求个税起征点按地区发展水平设定!4500元在深圳属最底层的收入群体,而在内地却可能是高收入人群!

  反对:该提法似是而非 没实际意义

  网友sdy5111:个税改革考虑地区消费标准没实际意义,现在全国人员流动很大,拿着河南的工资在上海生活或出差旅游在上海,那能不能做到退税呢?如果不能,那就是对中西部地区的不公平。现在物质流动是全国性的,基本生活用品的价格全国是差不多的,甚至发达地区由于物流条件好,所以有些基本生活品价格可能更低一些。因此,个税改革考虑地区消费标准是臆想的概念,站不住脚!

  网友博雅居士:个税起征点按地区搞差异化的说法,似是而非!一线城市生活成本高,但收入也高,享受的公共福利也高!如果提高一线城市的起征点,有悖公民权利义务公平的基本原则!

  网友班富谈天说地:流通早己全域化,中西部地区是用发达地区的价格采买大部分商品与基本日本品,工资本来就低,分地区确定个税起征点是不合适的。

  起征点3000是综合平衡的结果

  网友sdkjren:起征点3000是综合平衡的结果,不同地方销费水平差异,如在一、二线城市,这一起征点肯定偏低,而其他的地域这一起征点是合适的。但这是没有办法,就算发达地区扶贫,多交点税,不然就去落后地区工作,既做贡献了,又少缴税。

  网友xu470909:让起征点与房价试比高,个税的本质是富人税。因此要加大对富人征缴额度,这样做将有利于缩小社会收入差距,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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