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上调住房公积金个贷最高限额至40万

2011-04-20 08:37    作者:   来源:重庆晚报  

  优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推出便民举措,极大地缩短了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同时加大职工购房支持力度,将公积金个贷最高限额由现在的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

  公积金贷款提速

  与商业贷款看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简化公积金个贷审批流程,公积金中心与建设银行重庆分行联合推出“银行先审先贷,公积金中心事后核查”的贷款审核模式。按此模式,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可与商业性贷款办理时间一致。该模式已于3月25日在建行主城范围内试点,试点成功后将在全市范围推广。

  预售许可证取得前

  提前受理个贷审批

  为进一步提高公积金个贷楼盘项目立项效率,实现公积金个贷立项审批与商业银行个贷项目审批时限一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推出了提前进行个贷项目审批的立项模式,即商品房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就可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报公积金个贷项目额度,立项后可先期受理个人申请并办理前期手续,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后补齐相关资料,以达到在最短时间内发放公积金贷款的效果。

  公积金个贷最高额

  从20万增至40万元

  为加大对职工购房支持力度,市公积金管委会4月13日决定,将公积金个贷最高限额,由现行20万元调整到40万元,职工最高可贷成数为购房款的80%。

  据了解,我市公积金个贷最高限额20万元的规定,自2009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期间我市商品房交易均价,已从2008年底的2786元上升到2010年底的5762元,其中商品房新房实际成交价还高于交易均价,职工购买一套普通住房(按建面90平方米计算),总购房价款需要近50万元,虽然公积金个贷最高可贷成数为80%,但由于20万元的最高额度,实际可贷成数仅为40%左右,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房的作用在逐渐减弱。

  目前,国内其他直辖市、周边城市及部分大城市的公积金个贷最高限额均在30万元至8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提高公积金个贷最高额度,也是适应市场变化和支持职工购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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