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计划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 大中专毕业生有望
2011-04-09 11:12 作者:黄颖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福州4月9日消息(福建台记者黄颖)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记者从福州市政府了解到,福州将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有望把城区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不符合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保障范围的城市居民。同时,大中专毕业生也有望申请。
即将出台的《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会把福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范围扩大到两个夹心层的城市居民。第一是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居民。第二是不符合经济适用房保障条件,又无力购买商品房的城市居民。同时在福州城区工作、居住、并连续交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五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也会在保障范围之内。另外还有一个亮点,在福州城区工作、居住,并连续交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三年及以上的大中专职校毕业生,如果在福州市区没有住房,也有望进入到保障范围之内。
目前了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中等偏下,需要低于平均收入线一定幅度。在福州,2010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2720元,公共租赁住房覆盖范围的人均收入年收入是在13600元之下的家庭。但是针对大中专职校毕业生,是没有家庭人均收入限制的。所以具体准入条件和覆盖范围等等,福州市相关部门还将经过摸底调查和向社会征集意见之后,再具体确定。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