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督查16省份房地产调控政策
2011-04-08 08:15 作者: 来源:《财经》
![]() |
【《财经》综合报道】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从4月上旬开始,国务院派出8个督查组,对16个省(区、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将重点检查各地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权威人士透露,督查组要求“纠偏”的可能还包括地方房价控涨指标。
此次督查的16个省(区、市)是:北京市、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对其他地方,有关部门将通过各种方式督促检查。
督查组将重点检查各地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执行税收政策和差别化信贷政策情况,住房用地供应管理情况,引导住房需求情况以及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约谈问责机制情况。督查组将深入社区听取基层群众意见,深入住房建设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商品房价格、销量,保障房建设质量和运营管理情况。对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有偏差、不到位的,督查组将督促进行整改。
按照国务院新“国八条”的部署,各地方政府要在3月底前公布房价控制目标。住建设部在4月1日透露,截至3月31日,全国有608个城市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有49个城市没能按期完成公布调控目标。
按照“国八条”的要求,2011年各城市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而已经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大多将房价的涨幅与GDP增长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挂钩,只有北京提出2011年新建普通住房价格要与2010年相比稳中有降。这种以GDP增速来衡量房价控制目标,意味着各大城市今年的房价涨幅普遍将在10%左右。与其说是房价控制目标,不如说是鼓励房价上涨的政策。
为此,住建设在3月29日晚间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国务院办公厅也转发了这份通知,表明了中央政府的态度。
有权威人士透露,本次国务院督查组可能会对各地方政府的房价控制指标进行“纠偏”。不排除国务院督查组直接给出解决方案的可能,而北京市提出的“稳中有降”的基调有望被广泛采纳。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