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住房交易费5月1日起减免 购房者省不了多少
2011-03-30 08:13 作者: 来源:云南网
日前,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5月1日起降低和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施工图设计审查费、部分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收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收费标准和行为。昨日记者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获悉,住房交易手续费降低后,可以省去不少繁杂交易程序,但对房地产市场影响不大,对老百姓买房、卖房减负也不明显。
昨天上午,记者向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了解得知,昆明房屋交易中现行涉及的收费情况按如下标准执行:对于新建住宅收费是商品住宅按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其它新建房则按4元/平方米进行收取,同样由转让方承担;对于市场上的存量房(包括二手房),其转让手续费住宅按5元/平方米收取,而非住宅则按8元/平方米进行收取,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则减半征收,由转让双方各承担一半。另外,还有一项是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住宅按80元/件收取,非住宅按550元/件收取,增办房屋共有权证工本费按10元/件收取。房屋他项权登记费中的住宅按80元/件收取,非住宅按550元/件收取,补办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按10元/本进行收取,产籍资料证明费按10—400元/件收取。
昆明高屋地产经纪顾问机构董事长胡先钧说,国家发改委的这个通知对昆明购房者来说只是“杯水车薪”。
另外,昆明有部分市民为“应对”限购令,采取了“房产证除名”的方式,就是将原来自己所有或者和他人共有的房子,通过赠予等方式达到除名的目的。赠予费的计算方法是:0.25%到0.5%的评估费+3%的契税(受赠方交)+2%的公证费(赠予必须公证)。而赠予的手续费并没有纳入国家发改委“减免”的名单之列。
记者 秦聪俊(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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