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紧张 全权委托难以“翻生”

2011-03-28 03:08    作者: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丽江花园周边部分大行经纪表示,他们代理的必须是已有房产证且房产证是业主名下物业,不接持全权委托公证放盘。

  全权委托公证可以躲避限购令?

  限购令下,不少投资者“出尽法宝”希望寻找一条曲线入市的捷径。最近市场风传,炒楼者可利用全权委托公证来短时间内“一买一卖”。短线投资者认为,全权委托公证既可撇除投资者额度已满、不可买楼的麻烦,又可省下一笔税费。记者就此咨询按揭专家及番禺区中介人士,发现番禺一些中介依然愿意接以全权公证委托放盘的炒家货,而部分大行则拒绝这类放盘,不过由于今年银行信贷资金紧张,快放没市场,炒家难以短时期出手盘源回收资金,故此全权委托公证只存在“理论可行性”,实际上难以操作。

  文/图:记者李凤荷

  按揭专家:

  银行对全权委托公证交易审查严格

  番禺区资深按揭专家阮学林告诉记者,尽管全权委托公证存在“理论可行性”,但较难操作,主要障碍来自于银行。由于银行信贷紧张,番禺区银行基本已停了快贷业务,这意味着一次性付清楼款而未过户的炒家需要沉淀资金,不能像以前那样短时间内出售货源。

  据阮学林介绍,银行对卖家持全权委托公证的交易非常谨慎。在签署按揭合同时,银行必须要求房屋原业主在按揭合同上签字,且同时需要开立以原业主为收款人的账户,贷款尾期必须要打入原业主的这个账户。故此,炒家在这些手续过程中还得拜托上手业主“听听话话”,肯出来帮忙。

  阮学林表示,很多时候业主售房后收齐楼款就不想再管房子的事情,上手业主肯不肯配合“演戏”是未知之数;房屋不过户对炒家风险很大,因为我国实行的是物业产权登记制度,房屋一日未过户给炒家,产权依然属于原业主。且全权委托公证的委托人是原业主,若原业主由于种种原因而撤销委托,炒家可能落得个“鸡飞蛋打”的两空局面。

  中介人士:

  没有快贷,炒家想入市都没机会

  记者日前到番禺丽江花园调查全权委托公证放盘是否行得通。部分大行的经纪向记者表示,他们代理的必须是已有房产证且房产证是业主名下的物业,他们不接持全权委托公证放盘并交易的盘源。而且他们代理的房屋交易,服务是全过程的,一直到出新证、新业主收楼为止,若新买家要求只做全权委托公证而不过户,他们不会做“半拉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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