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鄂五条” 要求各地6天内公布房价控制

2011-03-26 01:45    作者:望隽 沈文   来源:荆楚网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望隽 通讯员沈文)“新国八条”在我省全面落地。昨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坚决落实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

  通知内容共有5条。省政府强调,按“新国八条”要求,坚决落实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严禁使用公积金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对个人销售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等控制措施。

  针对目前武汉市已出台限购令,通知要求,要完善限购相关实施细则,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其他城市也要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变化,在必要时出台限购措施。

  按“新国八条”要求,3月31日将成为各地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截止日。省政府对此强调,各地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一季度前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房价格控制目标。

  为确保政策落实,年底前,我省还要完成省级房地产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基本实现省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市州系统数据联网。

  今年,我省要完成36.86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省政府要求,各地要抓紧编制今年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分别于4月底前和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对新建房价格出现过快上涨势头、保障房建设缓慢的地区,省政府将约谈相关市、州、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未能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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