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限”将至 房价下跌预期增强
2011-03-25 07:06 作者: 来源:金融时报
按照新“国八条”的要求,下周四是各地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截止日。然而截至目前,除少数二三线城市公布了控制目标外,一线城市均“按兵不动”。新“国八条”明确,对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相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正因为此,3月底前各地必须出台的房价控制目标将会怎样?各地为何对房价控制目标如此纠结?如果近期的各项“控价”新政能够严格执行,房价下调的空间还有多大?上述问题正成为社会的普遍关注点。
房价控制目标:涨幅能否低一点
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是房地产调控新“国八条”作出的硬性要求,这个旨在强化地方政府房价调控责任的要求,被百姓寄予厚望。从已公布的控制目标看,多数城市并没有涉及具体的数字指标,而是以GDP或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作为参照。如银川的房价目标是增幅低于10%,太原低于10%—13%,贵阳“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国平均值”,由此推算,今年中西部省会城市倾向于将房价涨幅控制在10%左右。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近几年中西部地区房价涨幅较小,10%的控制线相对合理,部分东部大城市的房价涨幅控制线应该比中西部定得低一些。世联地产(002285,股吧)研究中心则认为,如此笼统的目标,预示了今年整体的房价调控目标将趋于弹性化、模糊化。
对于老百姓而言,普遍希望房价控制目标能够离自己的收入更接近一些。但是在房价基数远高于居民收入水平的情况下,即便是二者保持同等增幅,房价也将居民收入远远抛在身后。中央民族大学经济系副主任张春敏告诉记者:“今明两年是政府稳定房价的关键年份,房价上涨的幅度慢一些有利于调控的大局。”他认为,现在各地多处于观望态势,可能是担心房价控制目标定低影响当地经济增长,与以往的GDP挂帅的考核思路有关;还有可能是担心完不成房价目标任务而承担责任,因此房价控制目标怎么确定,对地方政府是一大考验。
明码标价:会不会成明码虚价
与房价控制目标同时引发关注的还有近期的房地产“新规”,发改委连出两文:一是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二是降低和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等。调控手段直指“价格”,这是否意味着房地产调控进入“限价”时代?明码标价能否标出合理价格?链家地产市场部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明码标价或将迫使开发商制定出更加合理的价格,有效促进开发商加快开盘,在提高供应量的同时稳定市场价格。
事实上,商品房销售明码实价本是应有之义,早在1998年施行的“价格法”中就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为什么这么多年来开发商却以所谓的营销手法使得商品房销售游离于“价格法”之外?分析人士表示,现实中不少开发商分单元甚至分楼层销售,售价随形势而变且价格不透明,相关利益群体往往可以拿到较为优惠的价格,发改委出台的这个规定,将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类似现象。
张春敏认为,近期的几则规定实际上表明了中央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信心和决心,如果能够得到严格执行,不让明码实价成为“明码虚价”,将对平抑房价作用明显。
老项目报价:是涨是跌有点难
在调控施压、竞争加剧的市场环境下,老项目后期集体报价难的市场现象正愈演愈烈。据亚豪机构统计数据显示,4月北京市计划推盘项目34个,比3月计划开盘量翻了一番,然而4月计划开盘的老项目中有8成未确定价格,尤其是近一年来有过推盘记录的项目;数据同时显示,34个计划推盘项目中,仅有10个项目有报价,其中纯新盘、老项目后期各占一半,10个项目的整体均价为23660元/平方米。该房地产机构副总经理高姗表示,由于此类项目的前期销售价格普遍较高,且多采取“低开高走”的推盘策略,因此在市场整体价格缺乏向上的内生动力的重要节点上,需要综合考虑的因素会更多一些:涨价会影响销售,而降价又会影响口碑,因此集体报价难。
张春敏表示,现行政策改变了买卖双方的预期,若交易量持续下降,开发商或因资金短缺被迫降价。但从长远看,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并未发生根本变化,保障房建设周期长,供给量的增加需要时间;另外,房地产调控仍需解决诸多体制问题。因此近两年房价将保持稳定,至于房价的下降空间有多大还有待观察。还有业内人士表示,市场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将转入稳定的运行周期,整体需求低位徘徊已成共识,开发商尽早入市、合理定价,争取有限的客户量,实现弯道超车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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