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补偿动人心 拆迁进程或加快

2011-03-25 03:10    作者: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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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拿到与一手楼价持平的补偿款,拆迁户的置业选择就更多了。(图文无关)

  不少老城区的居民都有“街坊情结”。

  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征求意见稿有两大贴心之举

  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了《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记者仔细研究了该意见稿,发现其改进之处除了包括“补偿最高价均可与周边一手房价看齐”、“旧城改建征收房屋,半数人不同意须听证”、“租客不解除租赁关系,业主只能选择产权调换”、“开发商不再允许进行房屋拆迁”、“住改商最高按商业估价60%补偿”这些内容之外,最重要的内容还在于对于那些收入不高、拿着补偿款又买不到楼的被拆迁市民提供了切实的保障。

  记者发现,对比广州在2003年10月23日出台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只是明确按市场评估价来补偿,通常市场评估价是以周边二手房价为基础,根本不可能达到一手房价格。显然,新的补偿办法让被拆迁的居民感到更受惠。此外,此次征求意见稿还特别强调,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后,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这让不少蜗居在老城区的拆迁户看到了居住环境有望改善的前景。 本栏文/图:记者王荔珏

  拿了补偿符合条件优先买经适房

  在恩宁路拆迁中曾投了反对票的张姨告诉记者,她们也不是真的反对拆迁。她一家三代四口人住在6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里,当然想通过拆迁搬新居改善居住环境。可是,当时恩宁路的拆迁方案说不能原地回迁,只能选择就近安置。这样一来,房子的面积还是增加不了多少。若选择拿钱弃产的话,最多也就是补不到90万元,这笔钱在附近想买一套90平方米的单位还是买不到的。

  如今,由于新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后,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优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张姨说:“根据新标准,那我们最少也有100多万元的补偿款了,而且可以优先购买经适房的话,那怎么也能买到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了吧,那我们一家也就够住了。”

  虽然近年来,广州拆迁补偿的标准已经在不断提高,看上去与一手楼价几乎持平的补偿款也已经让人觉得拆迁户是赚了一笔,“破旧的房子也能与一手楼同价”更让部分人愤愤不平。但问题是,这类住户本身的居住面积并不大,往往是三四十平方米的小单位就住了三五口人,而且他们的收入也大多不高。即便是拿着补偿款,也难以在城区中再次置业。因此,遇到拆迁,这类人群要么选择就地安置,要么就宁愿长期蜗居也不愿意被拆迁。

  如今,让其中的低收入者可以享受到“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这一切实解决实际居住问题的安置政策,对不少资金匮乏的拆迁户而言,可谓是实质性的大利好。

  照顾“街坊情结”更显人情味

  在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中,还体现了出贴心的一条是对拆迁户的“街坊情结”给予了充分的照顾。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房屋或就近地段房屋供被征收人选择。而“旧办法”则规定,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只需提供不同地段的两处以上产权自有的补偿安置用房供选择即可。事实上,以往这类作为产权调换的物业大都在距离征收房屋较远的地点,给被征收人生活工作带来诸多不适应。新办法的改进则更能体贴拆迁户的实际需求。

  对此,住在草芳围的许阿伯坦言:从这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不难看出,制定政策的部门还是采纳了市民的意见,让人觉得有人情味了。去年,草芳围拆迁征询群众意见时,他就明确说了:“你想我拆迁腾出地方建高楼可以,但我一定要回迁到这里。毕竟,住了几十年了,与周边的邻居相熟,万一有什么事情互相间也好有个照应。而且,这样的江景环境在广州也难找了。否则,我宁愿不搬。”

  最“听话”拆迁户“傻人有傻福”

  一谈到拆迁,往往听到的多是抱怨声,有的抱怨补偿低了,有的抱怨回迁的房子位置不好,也有的抱怨住得离城区太远了……记者却发现,也有人因拆迁而成为获利的赢家。

  2005年,刚结婚把家安在番禺的张小姐,为了让尚未出世的宝宝能有城区户口,享受城区的优质教育,不惧供楼的压力,在越秀区的德政南路以34万元的总价,买下了一套74平方米的二手楼。收楼后,该单位就成了张小姐私房钱的来源地。基本上,每月都有1800元左右的租金进账,让张小姐好不得意。

  哪曾想,到了2009年,遇到东濠涌拆迁改造,张小姐所买的楼恰好就属于拆迁安置区,需要拆掉重建。面对拆迁,张小姐可以有两个选择,要么以13360元/m2的补偿款实施货币补偿,要么按照12360元/m2的补偿标准先拿补偿款,等到楼重建后,再以均价1.2万元/m2(最高价不超过1.4万元/m2)的标准进行回迁(协议签订是在2014年实施回迁)。

  当时,德政路附近的一手楼价才1.2万元/m2,二手楼价更是低至8000元/m2左右,因此,不少业界人士都劝张小姐,你可以先拖一下,争取多点补偿,要不然就拿补偿款走人算啦,还可以多赚7万多元。但张小姐坚持认为,“既然拆迁方答应我可以保留户籍,而且届时能以1.2万元/m2的均价买回房子,那我就爽快签协议好了。这样,既不为难拆迁方,自己也有实惠。因为现在我可以拿着这一大笔钱去进行短期投资。反正这房子我是不等着住的。”基于这一“不等住”的原则,张小姐爽快地拿着钱去潇洒了。买短期债券、投资商铺……都让她小赚了一把。

  如今,看到城区的楼价跃上了2万元/m2的大关,大家不由得都称赞张小姐:当时你真是蛮有眼光的啊,不仅拆迁补偿款到手了,同时,更能在越秀区保存了一个以1.2万元/m2均价置业的“名额”,且不受楼价上涨的影响。

  

  对此,张小姐坦言:“我也没想到楼价会涨成这样啊。我主要是看中它的学籍是越秀区的而已,所以不敢多作要求。这也许就应了那句:傻人有傻福罢。不过,这样的补偿方案好像全广州就此一例而已,我只能算是特别好彩罢了。”
  记者以为,尽管张小姐享有的这种拆迁补偿方案只是一个个别的拆迁案例,但张小姐所坚持的:“我只是看中它的学籍”这一条,却也是不少被拆迁户都最为重视的。而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的“近地段房屋供被征收人选择”这一条,恰好也就是顺应了张小姐这一群体的要求,也可谓是实实在在地为民所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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